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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vember 21, 2006
粗心
今天,我的粗心被大主管訓誡了...
今天上九點-五點的班,洗衣部門不忙,小主管跟我說可以兩點下班
由於感冒太嚴重,一直不停醒鼻涕...我想早點下班也好
公司的規定是上滿六小時可以換一餐,只上滿五個小時的我是不能吃飯的
我早餐沒吃,下午兩點下班的時候...已經很餓了
走的時候,遇到小主管跟我說"換下制服前,你可以去餐廳吃點東西再走"
於是我很高興地去餐廳吃飯了!吃完飯,發現小主管今天給我的文件忘了拿,回部門拿文件
發現大主管和我的同事,一劈頭就問我"鑰匙有沒有在你那裡?"
原來我走的時候,只把呼叫器給我的同事忘了把鑰匙順便給他(他也一時不察...沒跟我要)
大主管馬上問我說你幾點的班...為何還在這裡?我就說九點到兩點的班結果,當場被大主管糾正...
1.下班後10分鐘一定要離開公司 (其實規定是30分鐘)
2.上班滿六小時才能換一餐...(但是小主管跟我說..我可以去吃飯)
3.走的時候一定要把鑰匙交出來! (因為鑰匙已經被搞丟很多次了)被大主管糾正的時候,因為自己沒把鑰匙歸還理虧...就誠心地道歉了!
其實如果小主管沒提我可以去吃飯的話,我也不會去吃飯的(我清楚規定要滿六小時)
沒吃飯的話,下班換衣服時,發現鑰匙在身上就會提早還回去,不會搞得同事找鑰匙快瘋掉
今天什麼事情就都沒了!不會換來一份刮...收到學校的入學許可後,我有想過辭掉這份工作..
一方面是我覺得我這樣繼續工作對公司不厚道,另外一方面是這樣可以全力準備考試
讓我繼續工作的原因是1.要訓練自己的"細心"和"耐心",2.觀察飯店業, 3.賺點小錢
唉...果然我是個粗心的人,以前的主管就跟我說"以為請一個女生會比較細心 ..結果"
我想我不太適合這份工作啊...也許該早點離職!被大主管訓誡的時候,我覺得有點點委屈
因為是小主管恩準我去吃飯,我也不想被當成貪小便宜之人
不過我不知道小主管這樣做是不是違反公司規定,惹大主管不爽
畢竟小主管也是一片好意叫我去吃飯
所以也不敢跟大主管提"吃飯是小主管恩準的這件事"
就只好默默地承認自己錯了...
由於被刮...走路回家時感到沮喪,心裡想著如果是西方人當場就會說"吃飯是小主管說OK"
但是也許是在職場滾過幾年了,直覺小主管的credit比我這臨時工更重要,不要多害一個人雖然這份工作..對我只是玩票性質...而且只是洗衣女工
但個性使然,無論做什麼工作...我都希望我在工作上的表現最好
即使這工作我只做兩個月,我希望走的時候...同事對我的表現都滿意
這次得到的經驗學到的教訓:明知道不對的事情,就不要做,走夜路會碰到鬼Posted by hugo at November 21, 2006 12:36 PM
Comments
別委曲囉..畢竟它讓你學到重要的一課囉..
好好保重..感冒早點好起來呀..!!
Posted by: fenny at November 21, 2006 10:31 PM